定远县拂晓乡“四坚持”做好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

31.03.2015  10:31

      为扎实推进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定远县拂晓乡把握“四坚持”做好“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申报工作。

      一、坚持尊重农民群众主体地位。拂晓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让农民群众成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主人,农民民主议事,农民民主决策,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坚持执行政策,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和限额标准规定,加强项目审批监管、资金监管,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完善项目档案管理。坚持严格政策,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防治擅自提高农民筹资筹劳标准,或以以资代劳名义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三、坚持积极筹措落实项目资金。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村,参与筹资人数不低于全体村民的70%,县财政按农业人口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安排奖补资金,按要求落实项目管护资金。

      四、坚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任务,推行县为主、乡协调、村落实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规范操作、整体推进,强化民生政策宣传,加强工作督查和绩效考评,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公益事业建设水平。

      目前,编制申报“一事一议”绿化亮化项目10个,将进一步推动该乡美好乡村建设。

( 来源:定远县拂晓乡信息站  作者:柏传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