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五个严禁”让低保更“阳光”

11.09.2015  09:02

      谯城区出台“五个严禁”,进一步严明低保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提升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要求全区各单位切实做到严禁在申报、审核、审批等过程中收受礼品礼金、索要财物,吃拿卡要,刁难低保申请人;严禁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执行低保政策、违规进行评议、公示、审核、审批,违规确定低保户;严禁滥用职权,打招呼、优亲厚友,违规报批低保户名额;严禁截留、贪污、拖欠低保金;严禁漏报、瞒报、谎报低保户情况或拆户、并户骗取低保金等“五个严禁”。

      要求各单位组织干部进村入户,通过采取明察暗访等措施,严肃清理违规办理低保问题。区纪委监察局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程序开展督查工作以及对违反低保工作纪律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甚至袒护包庇的单位和个人,不仅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

( 来源:谯城区古城镇信息站  作者:杨海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