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伤残人民警察今年换发新版证件

08.01.2015  14:26

  谯城区根据安徽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换发《伤残人民警察证》的通知》要求,在为残疾军人换发新版《残疾军人证》之后,今年开展为符合条件的伤残人民警察换发新版《伤残人民警察证》工作。换发工作自2015年1月1日开始,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从2016年1月1日起,旧证作废。

  新证件填写内容一律采用计算机打印,并在封底加装电子芯片,芯片含伤残人民警察“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基础信息,并实现了全国联网,防伪措施进一步提高。

  为确保换证工作顺利进行,谯城区根据省民政厅安排的换证时间,先进行业务培训、政策宣传和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换发证件的伤残人民警察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谯城区民政局同时结合在元旦、春节期间返乡人员较为集中的时机,提醒因长期在外等原因,尚未及时换发新版《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积极联系属地乡镇、街道,及时提供完善证件和档案资料,换发新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