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试点“枫桥经验” 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2.6万件

05.11.2018  16:31

  11月2日,安徽省司法厅在无为县召开全省司法所工作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电视电话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务实创新,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试点期间,安徽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万余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8万件,调解成功12.6万件,其中调解信访矛盾纠纷4175件,调解成功3082件。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之根、厉行法治之基。省司法厅厅长姜明指出,我省要继续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切实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老旧司法所办公用房改造,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任务;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法律咨询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加快司法所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效率和水平。

  姜明要求,要继承好发展好“枫桥经验”,全面推进新时代我省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升级。在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发展上要有新思路,把调解的重心和关口前移,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联系沟通,注重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方面力量,深入研判本地区矛盾纠纷发展变化趋势和特点,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上要有新作为,努力构建以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诉调对接、警民联调、检调对接、访调对接为支撑,以医疗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为补充的“1+4+N”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同时加强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

  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扎实推进司法所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发展。目前,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均建立了司法所,共立户列编司法所1517个,92.7%的司法所实行县级司法局派出机构管理,93%的司法所明确为副科级建制,全省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407个,建成率达93.1%。

  自2017年全省司法所规范提升工程实施以来,全省累计投入建设资金6000多万元,通过新建、改造、置换等多种途径,完成60%以上老旧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翻新改造任务,新建乡镇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均达到160平米以上。全省共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1万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77万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550个。2014年以来,全省共化解矛盾纠纷272.3万余件,调解成功率均达到98%以上,其中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纠纷40万余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0.4万次,预防纠纷54.7万件,防止“民转刑”、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械斗等2.5万件、1.9万人次。(记者汪乔通讯员彭继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