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有招 警察叔叔“说理”执法

23.12.2014  20:10
  楼下装修声音大,楼上邻居家渗水脏了楼下墙壁……基层派出所民警日常工作中经常遇见这样的问题,邻居关系“剑拔弩张”,纠纷难调解。“吃亏”的一方强烈要求警方“抓人”,可是这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今年合肥市公安局推广“说理式执法”,总结了二十种说理方法,在普法的同时,又解决了邻居之间的问题,让居民生活更融洽。
   楼上渗水,楼下要求警方“抓人
  家住包河区某小区的王大爷,近日到辖区派出所要求警方把自己的邻居“抓起来”。值班的民警详细了解发现,原来王大爷家楼上的邻居家里渗水,把王大爷家的卧室墙壁弄脏了。王大爷多次上门找人,邻居不是避而不见,就是说自己忙。而王大爷已经退休,因为几百块钱到法院起诉,浪费时间不说,还伤了邻里之间的感情。不过王大爷感觉对方态度有问题,强烈要求民警上门“抓人”。
  值班的民警通过“读心术”感觉到,王大爷并不是真的要去法院起诉,只是觉得对方态度有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民警解释,两个人之间的纠纷,对方并没有犯罪,警察无权抓人。不过王大爷情绪比较激动,民警打算采取“冷放说理法”,先到王大爷的楼上邻居家,看看能不能帮助解决赔偿问题。
  到了王大爷楼上的周先生家,民警看到周先生家木地板被水浸泡得也起皮了,还有不少书籍和衣服正在晒,估计损失也不少。“周大哥,你这损失也不少,可有什么生活中的不便,需要帮助的?”民警站在周先生的角度思考问题,让周先生充满感激。原来周先生也想赔偿王大爷,但是因为这件事自己的心情实在太糟糕,加上王大爷催得急,他干脆不理睬了。
  民警建议王大爷和周先生协商解决。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
   二十种说理方法供参考
  通过总结,合肥公安出台《说理式执法暂行规定》、《推行说理式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说理主体”、“说理情景”、“说理方法、理论技巧”等规范。
  “抽烟时朝上吹烟,说明此人颇为自信;朝下吐烟,说明心情不佳。”民警通过对当事人的“望闻问切”,寻找切入点。通过实践总结出“案例说理法、借力说理法、点穴说理法、赞赏说理法”等二十种说理方法。合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要求每个民警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内部研发了一套法律知识问题考核系统,每名民警每年需要积累2400分法律知识学分,才有资格评选优秀、竞选岗位等。这样也确保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有法律知识作为储备,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景、不同目的,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进行说理执法,提高民警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