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潜逃 逃入亳州市恶习不改落法网

28.04.2016  21:23
       家住山东省菏泽市的居民王某,在家乡诈骗他人财物后潜逃到亳州,在亳州期间他仍然不思悔改,继续骗吃骗喝,骗取他人财物后被亳州市警方抓获归案。
  2014年9月份,嫌疑人王某在家乡山东省菏泽市以伪造的身份骗取受害人苗某现金2万元,然后再次伪造身份以购买二手车需要交订金为名诈骗受害人周某现金4万多元,案发后王某潜逃,借款期限已到,受害人在寻找王某无果的情况下,去了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2015年2月5日,菏泽市牡丹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经初查后,把此案立为诈骗案件进行侦察。嫌疑人王某得知公安机关介入后,尤如惊弓之鸟,东躲西藏,更是不敢进家,为了躲避法律制裁,2015年底,王某坐车潜逃到亳州,王某到亳州后,长期混杂在网吧、溜冰场等娱乐场所内。在溜冰期间王某主动接触溜冰人员,慢慢使溜冰场上的同行对他放松了警惕,王某看到时机成熟,开始骗取溜冰小伙伴的钱,今日借口家中有事,明天说父母有病,多次把手伸向被蒙在豉里的伙伴们。王某骗了钱后,住宾馆进酒店,过着神仙般的生活。钱越借越多,只借不还,很快引起溜冰同行的注意。2016年4月12日晚19时,当王某再次去骗取受害人徐某现金时,他和徐某说借钱回家,说如果不借给他,今后永远见不到他了。嫌疑人王某说的此话引起受害人徐某的高度警惕,受害人看到王某想跑,于是联系到被骗同伴八九个人向嫌疑人要钱。王某身无分文,受害人在要不到钱的情况下报了警。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区分局魏武派出所值班的民警周德跃、李凯等人接到报警后,立即快速出警赶到报案现场进行处置。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对王某进行核查时,王某做贼心虚,神情异常,不敢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和住址。具有侦察经验的公安民警看到王某鬼鬼祟祟,隐瞒自己的真实姓名,肯定有问题,立即把王某带回所里,对王某的身份进行了详细核查,王某看到纸里包不住火了,于是就如实的交待了自己涉嫌诈骗负案在逃的违法犯罪事实,民警把事实核查清楚后,立即与山东省菏泽市警方取得了联系,把此案移交给菏泽市警方处理,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李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