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方便个体工商户银行办事

21.01.2016  18:03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支付结算业务管理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个体工商户办理银行账户业务时,银行应要求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这一政策的出台解决了广大个体户去银行办事吃“闭门羹”的问题。

  马鞍山市自2015年9月28日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以来,简化了审批手续、缩短了工作时限、降低了办事成本,为企业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然而改革以来,有不少个体工商户陆续到工商窗口反映,在去银行办理对公账户开户等业务时,仍然要求提供“三证”,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部门了解到,质监部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通知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起不再向个体工商户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业务系统也已全部关闭。而“一照一码”改革的实施范围又暂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因此,在改革进行的如火如荼时,改革前领取了营业执照而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改革后组织机构代码证过期需要延期的以及改革后新办的个体户办事陷入困境。

  《通知》实施后,马鞍山市工商局立即在网站、窗口公告宣传,并将文件转发至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其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知晓率,尽快解决广大个体工商户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