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在医院设立执法检查员 强化监管提升执法水平

06.06.2014  09:53

 

  本报讯 (通讯员蒋 丽 记者冯立中)从今年6月起,安徽省蚌埠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卫生执法检查员,以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监督管理,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

  据介绍,该市卫生执法检查员由医疗机构内部推选产生,必须是熟悉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中层以上行政干部,经市卫生局培训、考核、聘任后担任。执法检查员承担的主要工作包括,协助医院法定代表人指导并监督本单位依法执业工作;负责本单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医院落实卫生监督部门的意见;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时配合调查、解决等。

  蚌埠市卫生局设立卫生执法检查员管理办公室,负责卫生执法检查员队伍的组织、培训和督查工作。目前,该市卫生执法检查员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载《健康报》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