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工资一波三折 失信惩戒案结事了

07.07.2016  00:23
 

  安徽法院网讯  “法官,多谢你了,要不是你们法院帮我,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把血汗钱要回来呢!”6月21日,申请执行人毛某激动的对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说到。

  原来,2012年8月,毛某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约定工资为每月2000元。毛某入职后,因为公司效益不好,每月只能拿到500元生活费,其余工资公司与其约定等效益好了以后再支付。2014年底,因毛某家庭生活困难,公司又长期拖欠工资,无奈从公司离职。离职后,公司仍旧以效益不好,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不给付拖欠毛某的工资。无奈,毛某只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经过仲裁,该公司应偿还拖欠毛某的工资款共计3万余元。好不容易等到法律文书生效,该公司仍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也对该公司进行了财产查询。可是,该公司账面上可供执行的余额不足。经过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该公司负责人,督促该公司主动将拖欠的工资支付给毛某,但该公司仍旧以效益不好为借口拖延。鉴于该公司的行为,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院依法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该公司上了“黑名单”,成了“老赖”。近日,由于该公司想要参加一次重要的招投标,但是在初审环节因为有法院判决未履行,信用级别差未能通过。为了能够顺利参加,该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法官要求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