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残联认真部署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

21.03.2017  13:13

 

安庆市宿松县残联3月21日消息: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宿松县残联高度重视,及早谋划,认真部署2016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同时,按照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精神,明确了用人单位安排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按照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计算。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此项工作将于4月30日前完成。(宿松县残联吴雪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