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 埇桥区“四规范”发放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

10.12.2014  23:59
      一是 规范补贴对象。该区严格按照区政府出台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确定补贴对象条件,即: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且该子女发生死亡或三级以上残疾;年满60周岁且具有本区户籍;经鉴定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或轻度失能。 
        二是 规范评估标准。该区从卫生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在计生、民政、村组干部的配合下按照民政部发布的《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01-2013)评定标准逐人进行评估,并进行区、乡、村三级公示。       三是 规范补贴标准。该区护理补贴标准实行城乡统一,根据失能程度(轻度、中度、重度)每人每月发放400元、600元、800元的护理补贴,护理补贴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是 规范发放渠道。该区护理补贴资金以个人为单位按月计算,每半年通过“一卡通”渠道直接发放到人或直接支付给承担服务的机构。       截止目前,该区通过评估共确定轻度失能35人,中度失能26人,重度失能8人,护理补贴资金已通过“一卡通”渠道发放。(路念书  宋兴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