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抓好2016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

09.03.2016  12:22

  去年5月,宿州市被认定为全省首批无传销城市,市委书记张曙光、市长史翔等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市委书记张曙光批示“我市被认定为无传销城市是上级对全市各部门联动,综合施策,明确责任,连续作战取得成绩的肯定。打击传销工作须臾不能放松,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这项工作的基本面并不牢靠,稍有懈怠,传销就有可能回潮。同时打击传销效果要向各县、各乡销延伸,全市行动,力争早日成为无传销市”。市长史翔批示:此项工作有成效,关健是要保持住。宿州市工商局将在新的一年里,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进一步巩固打传创城工作成果,保持无传销城市荣誉称号。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为动力,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主动担当,履职尽职,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依托市、县(区)、乡镇(街道)、村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三个密切联系、三个始终坚持:一是密切联系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保持打击传销高压严打态势,上半年在全市继续开展大排查、大摸底专项活动,发现苗头做到露头就打,坚持打早打小,严防传销组织和个人死灰复燃;二是密切联系市综治、文明办及各县、区打传办;始终保持协同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增强防控力量;三是密切联系宣传、教育部门;始终坚持保持宣传教育不放松,继续营造打传、创城、规直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日等继续开展打击传销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城乡结合部的“五进”活动,筑牢广大人民群众和高校学生的思想防线,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把握舆论主导权,促进创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让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

  二、督促检查落实《宿州市无传销县(区)认定办法》,全力推动创建无传销县城工作开展。继续以“广泛宣传、全民动员、整体联动、强基固本、常态创建”二十字为总方针,为确保实现宿州市从“无传销城市”向“无传销市”的提升。今年一月己制定下发了《宿州市无传销县(区)认定办法》,从而全面铺开推动无传销县城工作开展;使创建工作向各县、各乡镇延伸。一是上半年督促检查各县、区打传办贯彻落实《宿州市无传销县(区)认定办法》执行情况,严格创建标准,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打传机制、夯实基层创建。二是六月份,在埇桥区召开全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会议,组织各县打传办观摩学习甬桥区打传创城工作经验、推动全市各县、区、乡镇无传销城市上台阶、上水平。三是下半年11月底至12月上旬组织考评组考核各县、区创建无传销县、区工作。四是继续抓好、抓实全市基层乡镇、社区(村)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村)职能作用,打牢夯实无传销城市根基,力求2016年底实现无传销社(村)覆盖率达100%,实现我市从“无传销城市”向“无传销市”的提升;

  三、加强直销企业行政指导,促进直销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一是强化直销市场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工商行政(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经销商(店铺)的主体资格、会议报备、讲课内容等日常监管,严厉查处直销企业违反《直销监管条例》的违规经营行为;规范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强化直销企业帮扶意识;在扶持发展直销企业做大做强上保驾护航;积极为直销企业进住宿州市开办分公司提供便利条件;三是强化直销企业行政指导,积极引导直销企业开展公益捐助活动,下半年召开住宿直销企业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会,引导直销企业健康、规范经营,不断增强企业自律意识。

  四、积极办好宿州市第八届苏、鲁、豫、皖周边17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协作会。2009年6月3日第一届苏、鲁、豫、皖周边12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协作机制会议在徐州市召开。(2012年河南省又增加了5个城市),宿州市作为周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协作单位参加此次会议;执法协作会议举办,将整合区域打击传销力量,实现地区间信息共享,构建监管防线,遏制跨区传销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最大限度的挤压传销生存空间,进一步巩固各市打击传销工作成果,促进市场规范,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苏、鲁、豫、皖执法协作机制协议,会议每年举办一次,今年宿州市作为轮值城市,将在十月中旬举办第八届苏鲁豫皖周边17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协作会,会议将邀请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打击传销办公室)苏鲁豫皖4省及周边17市工商、公安机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为办好此次会议,市工商局将做到早谋划、早报告、勤汇报,力争把宿州市第八届苏鲁豫皖周边17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协作会办成一个务实、高效、节俭和展示宿州新形象的执法协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