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残疾人证核发出新规

01.03.2017  18:09

 

合肥市残联2月28日消息:残疾人证,是残疾人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近年来,市残联、市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肥市残疾人证办理与评残工作的通知》,加强残疾人证规范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原以为办残疾人证很麻烦,没想到这么简单,按照要求准备好材料,很快就拿到证了。”2月16日,家住瑶海区的张先生带着78岁的母亲前来申领《残疾人证》,享受了程序简化后带来的便利。 近年来,随着扶残助残政策的日益完善,《残疾人证》的“含金量”逐渐增加,办证率显著提高。截至2017年2月份,我市共办理残疾人证153000份,其中视力残疾19200份、听力残疾9400份、言语残疾4000份、肢体残疾74900份、智力残疾15500份、精神残疾23000份、多重残疾7000份。 如何办证?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残疾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在合肥,凡符合《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残疾评定标准的残疾人,均可到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 残疾人证办理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和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向户口所在地村(社区)或乡镇(街道)提出办证申请。按照职责划分和定点医院残疾评定,市、县级残联在受理之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 如何迁移、注销、补办? 在残疾人证的迁移方面,我市也做出了新规定。市内迁移,申请人需携带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及个人相关材料,到新户籍所在地残联办理档案转入手续。外地户口迁入合肥市申办残疾人证,应到迁入地残联的定点医院进行评残。 同时,《通知》也明确了残疾人证的注销标准。残疾人康复脱残、死亡、复核鉴定不符合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发证残联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注销。 此外,残疾人证的换领、补领以及变更,均需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换发(补办)新证。 蒙混办证行不通 值得注意的是,合肥市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残联、卫生计生部门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办理与评残工作,规范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做好管理、审核、登记、发放、归档、统计等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假证”、“人情证”等现象,维护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违规办理“假证”、“人情证”等,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残联负责人表示,按照残疾人证管理的相关要求,相关部门要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程序,强化全过程监督,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合肥市残联    吴晓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