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社下发通知 要求切实做好今春农资商品供应工作

13.05.2014  18:40
      近日,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今春农资商品供应工作的通知》。通知如下:

  2014年全省备春耕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4]1号文件、国家发改委等十一个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4]159号)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年的春耕农资商品供应工作,为促进“两大平原”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大局和责任意识,为“两大平原”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保障。开展“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是全省探索农村改革发展新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全省唯一上升到国家层面的重大发展战略。供销合作社做好今年的春耕农资供应工作,既是供销合作社履行为农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对推进全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实际贡献。对此,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农资企业要紧紧围绕“两大平原”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农资市场流通主体的作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承担起搞好农资供应,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重要任务。

  二、密切关注农资市场变化,实施稳健经营、安全经营等策略。去年以来,由于国际市场需求不旺,国内产能扩张未得到根本控制,今年春耕化肥市场总体上仍处于供大于求,持续低迷不振的状态。风险尤存,机遇也存在。一方面,今年正值马年,民谚讲“牛马年,好种田”,农户心理预期好,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但受去年严重春涝和特大洪水的侵袭,全省部分地区粮食生产遭受损失,粮食品质下降,农民增收受到影响,抑制了部分市场需求。同时,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早春、晚春仍有低温天气和局部春涝,全省今年播种期仍将晚于正常年份。加之农民观望心态较为普遍,预计全省今年春耕农资市场启动仍将拖后;另一方面,随着土地流转加快,农业经营主体趋于集约化、规模化,对农资商品的需求增加。同时农民赊销心理预期较强。部分农资经销商频繁更替、吐故纳新,加剧了市场的不稳定性,加大了企业经营难度和经营风险。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农资企业要根据市场供求变化,采取科学灵活的经营策略,进一步做精做细营销市场,实施稳健经营、安全经营等策略,切实堵塞经营和监管上漏洞,防范经营风险。

  三、不断创新经营模式,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主渠道。 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农资企业要在进一步加强农资连锁网络建设,扩大网络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的同时,不断充实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切实推进化肥、农药、种子和农机的配套经营。加快“肥粮套作”、“配送中心+助农联络员”等模式的推广工作。积极推进农资商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充分利用黑龙江 “网上供销社”平台,开展网上销售。要继续开展以推广平衡施肥技术为核心的农化服务,进一步扩大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开展技术咨询和科技服务,引导农民科学合理施肥施药,推进营销服务一体化。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及农资企业要顺应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趋势,积极参与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开展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服务,广泛对接种粮大户和农合组织,努力在产前、产中、产后为农民生产提供系列化、专业化、规模化服务。

  四、强化农资质量管理,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今年全省春耕农资市场要从源头抓好化肥质量监管,重点查处复合肥,复合肥含量以低充高、品质以劣充好以及掺杂使假等行为。同时对虚假广告、标识欺诈,计量违法等坑农害农行为,以及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也予以治理和打击。对此,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农资企业要坚持依法诚信经营,严把进货质量关,坚决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假冒伪劣商品从供销合作社渠道流入市场。各级联社要切实履行对系统内农资经营企业监管责任,经常性的对所属经营企业、农资市场、经营网点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决不允许坑农害农行为在供销社系统企业和门店发生。要加快推进农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产品可识别、状态可记录、信息可查询、去向可追踪,达到农资商品的全程监护管理。要积极配合工商、质检等部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规范市场经营主体,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全力打造供销诚信经营品牌,树立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