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向机制要“战斗力” 着力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力度

03.06.2014  11:35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转型升级的主战场。近年来,合肥市向机制要“战斗力”,逐步形成由20项规范性文件和30项工作制度构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

  明确权责,强化监督刚性

  根据《合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合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在建立高层次的领导小组,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权威性的同时,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的具体职责,有效形成集领导决策、部门协调、审计操作的组织领导管理机制,有力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延伸触角,拓展监督视野

  依据《合肥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在不断加大市本级审计监督力度的基础上,去年起实施《合肥市审计机关授权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目前已授权县级审计机关开展了16名市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近期,还印发《合肥市市级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机制。此外,从2011年起实施《合肥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实施办法》,用监督交接经济责任事项和资料的形式补充审计监督形式,目前市本级共对35名领导干部办理了离任交接手续。

  指标评价,量化经济责任

  2010年,在全国率先采用量化评价的理念制定《合肥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暂行办法》,分别设立县区党政、部门、国有企业三套定量评价指标,创新实现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三级评价指标考核和举证倒置的经济责任评价“三大”模式,得到了上级审计机关的充分肯定,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讯》上全文刊发了评价办法实施细则。目前,已根据该办法对全市43名被审计对象经济责任进行了量化评价。
 
  运用结果,加强监督管理

  在近期出台的《合肥市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中,规定了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等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的职责,进一步强化了审计成果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在全市干部队伍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形成了有力的制度威慑,进一步提升了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反腐倡廉城防体系建设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