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电商进村”助力造血扶贫

02.03.2016  16:36

  电商进村,顾名思义就是电子商务走进农村,为农民增收致富开拓渠道平台。就西藏自治区而言,笔者认为,电商进村中的“村”,除村居外,也应包括县和乡镇,因为自治区县乡电商市场开发仍存有很大空间。

  纵览时下,电商进村正在成为一种潮流趋势。2015年10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在当前“互联网+”背景下,自治区网络、物流快速发展并逐渐普及基层,电商业发展“崭露头角”且势头强劲,“互联网+物流+电商”的完美组合,为推进精准扶贫、实现农牧区“造血”扶贫提供了有利契机。

  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已实现所有县及以上城区100%全光网络覆盖,彻底告别传统铜缆程控交换通信旧时代。在物流方面,自治区大力推进农牧区“乡乡通邮”工程,“十三五”时期将在7地(市)建设快递物流枢纽中心,构建农牧区双向邮政快递物流体系。

  在互联网、物流条件逐渐走向成熟的同时,西藏自治区高度重视电商业发展。2015年,自治区投资6亿元启动西藏电子商务工程建设,区商务厅与河南省电子商务协会开展战略合作创建电商品牌,“淘宝特色中国—西藏馆”推出,京东“西藏馆”正式上线,贡嘎县、措勤县、八宿县、班戈县被选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电商销售整体收入提升速度逐年加快。

  西藏自治区一些地方在农村电子商务领域也在探索和尝试,充分发挥地方特色优势,自发采取“互联网+农产品”、“互联网+工艺品”、“互联网+旅游”等形式增收致富。例如,那曲地区班戈县正在研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线上体验纳木错北部景区之旅、订购特色农产品等;日喀则市吉隆镇吉普村通过淘宝、赶集网等网站将村民手工竹编出售到国内多个大城市、甚至国外。

  西藏自治区旅游资源、药材、美食、工艺品等独具特色且极为丰富,但销售收益渠道比较单一,且批发、代理、经销等中间环节存在“瓜分”收益现象。乘着互联网、物流条件逐渐成熟的东风,电商走进农牧区将有力激发市场潜力,促进闲置劳动力就业,进而增加农牧民群众依托优势创造的“主动收入”。增加其“主动收入”,便意味着对农牧民群众由“授之以鱼”转向“授之以渔”,那么,不久后,主动“造血”以求生活改善,将逐渐成为大多数农牧民群众所接受的社会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