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法院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27.05.2014  14:04
 

  安徽法院网讯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审判新机制,强化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力度,采取多项措施,及时有效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亮点纷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妥善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各类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妇女儿童权益刑事犯罪,及时维护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加大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力度,使被害妇女儿童在经济上及时得到救济,裕安法院试点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制度入选第六届“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

  积极探索反家庭暴力审判工作,该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审理家庭暴力案件试点法院,同时,加强部门合作,与公安、妇联等8单位联合下发“反对家庭暴力事件”文件,构建防家暴网络,形成强有力的维权工作合力,已签发“人身保护令”6件,社会反响良好。

  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该院作为市辖区未成年人犯罪集中管辖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实行未成年被告人情况社会调查员制度和“圆桌审判”等特色审判方式,寓教于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部适用人民陪审员参审,促进人民群众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坚持对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的回访,了解这些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等情况,配合其家人监督他们自觉接受社区矫正,鼓励他们树立重新做人的勇气,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防控成效。

  延伸审判职能开展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行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通过巡回审理、以案释法、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形式,加强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宣传,帮助妇女儿童提高法律意识,强化自身保护意识。开展“爱心妈妈”活动,该院女法官与乡村贫困留守女童结对,“法官妈妈”与孩子们保持联系,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利用节假日去看望她们,给她们送去新衣服、书包和学习资料等物品,每年与孩子们共度“六一”,引导孩子们积极向上,健康成长,自2007年以来,共结对帮扶100余名留守女童,许多孩子现已考入高中和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