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求助”被监管 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

22.08.2017  10:30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公益慈善”成为一种新型的捐助方式,网络募捐的门槛低、信息传播速度快、影响力大,可以让募捐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救助,为一些有需要的筹款人解决了燃眉之急。然而,网络募捐也是一把“双刃剑”,由于募捐信息的真实性无法得到保障,诈捐、骗捐事件层出不穷。近日,民政部公布了新规,明确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

新规:个人网络公开募捐被叫停

今年7月30日,国家民政部公布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和《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明确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其信息的真实性由提供方负责,信息平台对个人求助应加强信息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新规强调,在募捐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平台本身没有公开募捐资格。这项规定已于8月1日起实施。

影响:公益社团无公募资格将歇业

记者从 合肥 本土一家公益社团获悉,在新规出台以前,该公益社团在遇到有市民求助时,会通过基金会申请、 微信 群募捐、申请轻松筹等多种渠道,帮助陷入困境的市民。

但是面对该新规,该协会负责人李永生称,“我们有公募资格,所以影响不大,还可以公开募捐。”但是,他所在的朋友圈中,有些没有公募资格的志愿者团队、公益社团,还没有资格公开募捐,“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都要遵从新规的要求,在民政部门的要求下,重新布局工作方向。

实施:个人只能求助不能公募

记者从合肥市民政局获悉,根据新规要求,目前关于网络募捐方面,个人只能为亲友求助,并且要通过13家合法的网络平台,严禁为他人公开募捐。在个人求助时,募捐平台应有序引导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接,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并明确告知用户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

8月14日,轻松筹、水滴筹等平台回应记者称,因为新规要求个人不得募捐,但是个人求助还是可以的。但是最重要的是,个人如果“给地震灾区募捐”、“给老家扶贫募捐”、“开展助学项目”等此类情况,个人的申请一定是通不过的,这需要有资质的公益慈善组织方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