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对暑期补课严格要求 高三毕业班补课不得超两周

14.07.2015  21:06

高三毕业班暑期补课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而且仅限答疑、辅导等形式,不得上新课。昨天,省 教育 厅下发“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对暑期补课严格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规定,补课仅限于高中毕业班级,其他年级一律不得补课,而且补课方案、内容、时间和报名方式还要向家长公开,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合理安排各年级每个学期所学科目数量和教学进度,不得随意增加或压缩各年级所学科目和课时。

省教育厅提出,校方应合理安排学期内课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针对暑期部分学校开展的“补课”行为,省教育厅明确表示,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补课按程序报主管教育部门批准。

而且,补课仅限于高中毕业班级,其他年级一律不得补课;遵循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补课;补课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上新课;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补课时间原则上暑假不超过两周,寒假不超过一周,双休日只能周六补课一天。

2015年秋季学期进入高三年级学生,确需补课的,补课时间不得早于8月15日。此外,还要实行补课信息公开。

根据规定,普通高中要通过网站或校内公示栏,向学生和家长公告毕业班级补课方案、内容、时间和报名方式,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尤为一提的是,规范高中毕业班补课,将纳入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明查暗访的重要内容。

此外,在教辅材料的选用范围和数量上,省教育厅要求严格执行“一科一辅”政策,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之外向学校、学生推荐征订教辅资料。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教科书目录之外向学校、学生强制订购图书、报纸、杂志等。对违背自愿原则订购教辅材料,以及以指定参考、暗示诱导等方式搞“一科多辅”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在今年秋季开学检查中,省教育厅将把教辅材料选用情况列为重点检查内容。(陆婉晴 本报记者 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