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办法》1月1号起施行

01.01.2016  12:42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12月31日讯 (记者:陈晨)《安徽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办法》1月1号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就许可中介服务的从业规范、信用管理、便民措施等方面作出规定,旨在进一步打通简政放权“中梗阻”。

  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项目过多过滥、垄断性强及“红顶中介”等问题,影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效。针对这些问题,《办法》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对许可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许可中介服务项目清单。行政许可机关应在受理许可的办公场所和本机关政府网站公布许可中介服务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和基本要求,不得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之外增设许可中介服务项目。行政许可机关不得为行政许可申请人指定许可中介服务,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本行政区域外许可中介服务组织开展许可中介服务,不得与许可中介服务组织有职能、人员、财务等方面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

  以往,许可中介服务环节多、效率低,制约了行政审批提速增效。为方便行政许可申请人选择中介服务,《办法》要求行政许可机关和政务服务机构公示许可中介服务组织名称、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许可中介服务组织应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在其受理服务委托的场所和本组织网站公示可提供的许可中介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投诉方式等,并向委托人一次性告知办理许可中介服务事项需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

[ 编辑: 姜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