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重拳出击整治雾霾

23.12.2016  14:39

进入12月份以来,全国出现大范围雾霾天气,蚌埠市按照“非常时期要有非常之举,非常之举需用非常之力”的要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从12月中旬到明年3月底,分2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整治行动。

对标年度任务,明确整治目标。 从12月中旬到年底前,主要采取停产、停工、停运、停业等硬措施,对市区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工业燃煤、建筑拆迁施工、交通运输、港口物料堆场、非法采石、畜禽养殖等方面实施应急管控措施,力争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2017年第一季度,进一步巩固前期整治成效,建立突出环境问题限期整改机制,切实解决当前环保突出问题以及历史欠账,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翻身仗。

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清单整改。 采取以问题为导向,分行业、分领域、分批次建立环保问题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到位,逐一验收销号。今年确定了6大类87个突出问题,其中,涉及工业污染问题25个,建筑工地扬尘问题7个、交通运输扬尘问题2个、矿山开采扬尘问题1个、餐饮油烟问题9个以及露天烧烤问题43个,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

坚持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建立“每日一分析、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推进”工作机制,从市环保、经信、国土、住建、交通、行政执法、食药监管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全市组建6个联合执法督查组,由市公车平台保障3辆督查用车,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到位。集中整治一周以来,共督查4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督促43个问题整改。

及时启动预警,科学合理应对。 根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气象预报,经市环保和气象部门联合会商,报经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批准,该市于12月20日上午发布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启动了Ⅲ级应急响应。及时对全市85个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单位实施停工停产等应急管控措施,减少外源性输入污染情况下本地污染源的叠加。

完善基础设施,实现长效治理。 进一步加大全市各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沫河口园区、固镇园区集中供热项目进度,研究试行“无煤化”工程,在城市建成区分阶段实现全面禁煤,促进污染减排。

严格考核管理,严肃追责问效。 将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落实应急管控措施的情况纳入市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范围,严格实施考核。对环境质量考核不达标,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和部门,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区域环评限批等处罚措施。对出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追责情形的,将严肃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