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多项工作受通报表扬

04.03.2016  12:38
 

  安徽法院网讯    日前,蚌埠法院多项工作受到省高院的通报表扬。安徽省女法官协会发出通报,对2015年4月以来全省法院开展的“千名女法官百场普法行”活动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蚌埠法院系统中,怀远县法院、龙子湖区法院被评为先进集体,市中院民一庭审判员李艳、淮上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周权、蚌山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聂雪梅、禹会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崇仪梅、五河县法院刑庭庭长王瑞菊、固镇县法院审监庭庭长王淑瑾等6名女法官被评为先进个人。同时,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巾帼法官大胆创新失足少年步入高校》获全省法院十大“巾帼志愿服务创新案例”。

  日前,在全省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主题征文活动中,蚌埠市禹会区法院崔艳《审判与探索:刑事庭审虚化走向实质化路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视角》一文获一等奖,禹会区法院张静《非法证据排除审判程序的困境与完善——以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及司法解释为视角》一文获三等奖,五河县法院邹瑞钰《直接言辞原则对证据证明力的评价与适用》一文获优秀奖。

  在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案件质量监督员评选中,蚌埠市中院审管办被评为全省法院质量评查工作先进集体,市中院审管办副主任王宇堂获先进个人,淮上区法院审监庭庭长郑瑞斌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案件质量监督员。

  在全省法院优秀司法统计与优秀审判管理论文评选中,蚌埠市法院系统两篇审判管理论文获一等奖,分别是市中院参选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中的权力分层及优化配置——以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为样态》、禹会区法院参选的《追问、回应与路径:审判管理运行中的现实与理想的悖离——以优化案件质效评估机制为出路》。除外,市中院参选的《理性看待诉讼调解现状——兼议调解评估指标的完善》获三等奖,怀远县法院参选的《热炉法则:扰乱法庭秩序行为的二元规制》获优秀奖,蚌埠中院还获得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