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举行“少年犯”审判工作新闻发布

02.06.2016  05:30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5月31日上午,“六一”前夕,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广受社会关切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矫正及指定管辖等情况。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蚌埠日报、蚌埠广播电视台等省市十一家新闻媒体应邀参加发布会。

  蚌埠中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朱军介绍,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教育感化为主,惩罚打击为辅”的未成年人刑事工作理念,在维护社会秩序、法律尊严的同时,坚持人文关怀与司法能动性,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中获得了社会广泛关注与好评。

  朱军通报了全市法院近三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基本情况与特点,对未成人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的占比、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年龄结构、成份、文化程度、非监禁刑适用比率、社区矫正适用比率等七个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此外,还通报了法院主动参与对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管辖问题。着重指出,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于近日联合会签《关于对本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的意见》。该《意见》决定,龙子湖区人民法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今后,全市(含三县)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将由龙子湖区法院集中管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龙子湖区人民法院管辖本市除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刑事案件外的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负责集中管辖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并出庭支持公诉。《意见》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发布会上,龙子湖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张登玉接受了新闻媒体现场采访,他结合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实际,一一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

  新闻发布会制度实施以来,蚌埠市两级法院围绕全面落实司法公开,紧紧把握时机节点,创新形式,自觉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最大化保障公众对法院工作知情权、监督权,不断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