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日报:蚌埠市小麦省级临时收储昨启动

30.07.2015  17:02

      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省政府决定于7月28日至9月30日,实施省级小麦临时收储,执行区域为淮北等8市的重点县(市、区)。按照收储方案,蚌埠市计划收购4万吨,对象为不完善粒在10%-20%(不含10%,含20%)、容重不低于710克(710克/升)的小麦,价格为每市斤1.10元。

小麦省级临时收储蚌埠市共设立十个委托收购点,其中市区一个,五河县五个,怀远县和固镇县各两个。分别为蚌埠市粮食局马城粮库城西分库,固镇国家粮食储备库、固镇县刘集镇九湾分站,怀远县淝河粮库淝河分站、怀远县褚集粮库池庙分站,五河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新集分站、安子口分站、乔张分站、沱河西分站、长淮分站。

  对于符合质量条件的小麦,农户可就近选择上述收购点卖粮,各点也将优先收购农户、种粮大户和新型粮食生产主体的粮食。同时,临时收储小麦必须经过降水、清杂后方可入仓,确保入仓水分在安全水分以下、杂质在1.0%以内。

  根据省级政策要求,参与临时收储收购的委托收储库点由粮食部门根据本地区收购计划和仓容情况,在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中择优选定。收储库点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省统一格式的质价公告,公布实行临时收储政策的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信息。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临时收储质量标准的小麦。要及时结算农民交售小麦价款,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