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民政局开展“实施对标赶超 推进跨越发展”活动

31.05.2016  12:27

          蚌埠市民政局紧扣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总目标,按照今年各项工作“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的要求,深入开展了“实施对标赶超 推进跨越发展”活动,立足对标省内(外)先进地市、先进单位,找准推动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创新思维谋划发展,以超常措施奋力赶超,推动蚌埠民政事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为使活动有序扎实推进,蚌埠市民政局成立了对标赶超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军波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和局副县级以上干部参加并明确了职责分工,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明确对标赶超地市和指标,制定出年度赶超计划。

          一是确定标杆。 各科室、单位要主动与省民政厅相关处室对接,查找与全省第一方阵(前5名)的位次差距,明确赶超的标杆地市和指标。对于相关工作和指标已经处于全省领先位置的,要主动向省外先进地区看齐,明确赶超的标杆地区和指标,在保持已取得成绩和荣誉的基础上争创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蚌埠特色品牌。各科室、单位确定的目标在省内要有影响力,重点以合肥、芜湖两市为赶超目标确定,赶超指标应不少于3项,且必须是主导性工作。

          二是确定标准。 年度赶超计划的制定,要在确保完成年度市政府分解的重点任务、确保在省、市政府考核中进入第一方阵、确保在全省民政综合评估中争先进位的基础上赶超标杆单位,不断推动工作创新创优。科室侧重省市考核指标和市重点工作,单位突出特色工作和机制创新。各科室、单位对标项目达到或超过标杆单位的,要自我加压保持领先水平;年内全部项目均达到或超过标杆单位水平需要调整的,应主动向局对标赶超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

          三是建立机制。 制定了《评估审议制度》。成立由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室等部门组成的评估小组,对各科室、单位的年度赶超计划、进展情况、赶超成效进行评估。

          制定了《督查督办制度》。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监察室定期开展对标赶超工作督查,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报告督查情况;局对标赶超领导小组每两个月听取一次各科室、单位对标赶超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制定了《工作考核制度》。将对标赶超工作考核与年度目标考核有机结合,赶超计划编入科室、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并根据督查情况和评估结果考核评分。制定了《奖惩激励制度》。对在对标赶超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科室、单位将给予表彰奖励,主要负责人在评先评优和职务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在对标赶超工作中表现平平、位次后移、影响到局在市政府目标考核成绩的科室、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

          在活动推进中,蚌埠市民政局党委明确了工作要求。通过提高认识,进一步健全机制。各科室、单位要把对标赶超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重要手段,作为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有效形式,把对标赶超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对标赶超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细化措施,以求压实责任。各科室、单位要细化分解年度目标,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到目标清晰、节点分明、责任落实。要动态掌握标杆单位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对比分析,采取切实有效赶超措施,加快推进对标赶超工作。

          通过加强指导,力求实效。蚌埠市民政局对标赶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导各科室、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对标赶超年度计划,帮助完善赶超措施,督促计划加快实施,引导目标责任单位开拓创新,确保对标赶超取得实效。

上报单位:蚌埠市民政局宣传文化信息中心
信息作者:蚌埠市民政局宣传文化信息中心朱永鑫 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