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执行公积金贷款新利率

28.11.2014  11:42

  随着央行降息,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降息。11月25日,记者从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到,蚌埠市已经开始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

  该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从11月22日起,贷款期限为5年内的,利率由先前的4%下调为3.75%,5至30年期限的,利率由先前的4.5%下调为4.25%。

  以11月22日为界限,在这之前发放的,期限为1年(包含1年),则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1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1月22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原利率,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11月22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

  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14年11月22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中心工作人员算了笔账,如果公积金贷款30万元,贷款年限为30年,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那么按照未调整之前的利率4.5%计算,每月需还款1520.1元,按照调整后的利率4.25%计算,每月还款则需1475.7元,比之前少还44.4元。总支付利息比之前少15984元。

  另外,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以来,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多项利民惠民政策和便民服务措施,为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创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为了提供更多的便民、利民服务,今年10月下旬开始,蚌埠市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证。

  以前,贷款人要填写大量的单据、个人信息等,现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实行贷款免填单,工作人员将贷款人的信息输入,就可打印出贷款审批单,贷款人签字确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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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推出了一系列利好政策,拓宽公积金的使用渠道,让更多市民得实惠。

  租房可提取公积金

  一直用于购房提取的公积金,首次惠及租房人群,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租赁的住房租金。

  据悉,承租人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首先,承租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承租的住房用于家庭自住的普通住房;其次,承租住房居住时间连续满1年(含)以上;再次,月房租支出超过职工家庭(含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20%。

  跳槽可由新单位开证明

  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才流动变得频繁,跳槽成了再寻常不过的事。但跳槽后,很多人遭遇原单位的刁难,比如,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新规为解决公积金实际使用中的难点问题,将职工办理公积金转移业务,应由原单位出具转移证明,调整为原单位不予出具转移证明且不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两年后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由现单位出具证明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服刑人员可提取公积金

  此前,蚌埠市在职期间被判刑人员,一律不允许提取公积金,只能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一次性提取。

  新政规定,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人员,委托人只要提供相应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联名卡须转入原单位账户),职工原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原件;委托提取人与缴存人的关系的证明材料,可以为其提取住房公积金。(蚌埠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