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加快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

28.11.2014  18:21

      为加快传统档案馆(室)向现代新型数字档案馆(室)转变步伐,适应档案事业发展环境的新变化,不断开创档案工作的新局面,日前,经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快推进全市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已进入以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为标志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加快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逐步实现档案信息资源数字化、档案管理自动化、信息传递网络化,有利于提高档案馆(室)工作效率和现代化水平,确保档案永久存储与安全保管,促进公共档案服务能力拓展和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

      《通知》强调,要大力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确保数字化加工形成的数据能在不同信息系统之间进行流转和资源共享;要开展原生电子文件的归档和接收工作,确保归档和接收的电子文件收集齐全、整理规范;要加强数字档案馆(室)的软硬件建设,确保硬件务实管用、软件标准统一;要努力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确保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查档需求。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基本建成数字档案馆,能够接收和保管各进馆单位归档的电子档案,对馆藏传统载体档案全部数字化,实现馆藏档案的安全保存和长期利用;全市60%以上的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建成数字档案室,实现电子文件的归档以及电子档案的移交、管理和利用,基本实现单位档案室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为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制订本地区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把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纳入执法检查、年检、目标管理等重要内容,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者素质。各级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制订好本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具体实施办法,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把数据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完成本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任务。

      据悉,为扎实推进档案馆数字化建设,蚌埠市先后组织相关人员到多个地区档案部门学习考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文件进行整体规划,同时严格抓好项目招标工作,邀请国内知名信息化建设单位参与公开竞标。为切实提高数字化水平,蚌埠市依托新馆建设、电子政务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优势,认真做好人员分工,主动协助软件研发,积极推进数字档案馆软件研发和系统集成;同时开展馆藏档案鉴定和数字化加工,把档案数字化工作与档案抢救、整理、划控工作有机结合,制定现场管理制度,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数据安全和档案的原始性。此外,针对新进馆档案,实施增量档案电子化,做到电子文件应归尽归、应收尽收。目前,蚌埠市数字档案馆建设已基本完工,将成为省内首家综合性数字档案馆。(崔怀全)

      (蚌埠市档案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