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出台《蚌埠市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

28.03.2017  13:12
为规范全市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近日,蚌埠市档案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蚌埠市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档案局、市区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严格按照《办法》认真执行。

      《办法》规定,各县区(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销毁和利用等工作。资助部门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学生资助业务材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安全,不得伪造、篡改。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岗位职责,以及立卷归档、查询利用、库房管理、保密保管、移交、鉴定、销毁等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学生资助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严防销毁、遗失和泄密。未按规定建立档案工作,不按规定移交档案,或玩忽职守,造成档案管理混乱、丢失等,给受助学生造成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