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供销社研究制定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04.06.2014  18:21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和规范市社机关工作人员国内出差管理,近日,市供销社依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179号)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经市供销社党委研究,制定了《蚌埠市供销社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并专门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学习解读。
      该《办法》对今后市社机关工作人员国内出差管理作出了具体要求,对报销差旅费制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并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惩处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