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26.04.2017  21:06
 

  安徽法院网讯    4月21日上午,蚌埠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会暨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会。

  会议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财产调查手段,作为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抓手。二是要切实加强执行强制措施的运用,是做好执行工作的保证,除了常规性措施外,还要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期间大幅度采取拘留、罚款、搜查、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特别是对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引导当事人走自诉程序。三是要切实加强司法网络拍卖工作,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减少案件周期。四是要切实加强信用惩戒措施,将被执行人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做到应上尽上。五是要切实加强执行程序的规定,要严格按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设定的各子目的规定,按时按质全面予以落实,做好阳光执行工作的落实,做到向当事人告知执行事项,做到执行文书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