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院召开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

09.05.2016  11:49
 

  安徽法院网讯    5月6日上午,蚌埠中院举行立案登记制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向来自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蚌埠日报、蚌埠广播电视台等十数家省、市媒体记者通报了全市法院自去年5月4日立案登记制实施一年来的情况。

  蚌埠中院新闻发言人崔静指出,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民商事、行政、国家赔偿、刑事自诉及执行初始案件31108(其中民商事案件22398件,占72%,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622件,占2%,执行案件7777件,占25%),其中当场立案30221件,当场登记立案率为97%;书面告知补正材料816件,裁定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45件。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敞开了大门,不存在不予登记、拒收诉状现象,基本解决立案难问题。

  全市两级法院登记立案工作渠道畅通,秩序井然,运行平稳,呈现由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过渡总体平稳、立案服务优质高效,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新收案件数同比呈现持续增长态势、行政案件同比大幅攀升等主要特点。

  崔静指出,立案登记制改革在全市法院得以全面顺利实施,归结于蚌埠中院所采取的“五个强化”措施的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长领衔的立案登记制改革领导小组,立案庭及各审判业务庭与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全力以赴保障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顺利开展;二是强化制度措施,坚持“日报告、周分析”制度。全市法院确定专人负责,每日按时汇总上报当日各类案件登记立案的总体情况,准确掌握、及时研判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工作动态,制定应对措施;三是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升级。为了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实施带来的新变化,全市法院结合开展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以信息化建设为牵引,努力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成集导诉、立案、收费、咨询、信访接待、纠纷调处、法律援助、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多功能于一体综合服务场所,方便群众办事;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将立案登记制的相关规定,以“立案登记制,你应知道的8件事”等通俗易懂的语言,制成展板,放置在诉讼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并在审判大楼中心大厅和诉讼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诉讼指引告知书、各种起诉状样本、诉讼风险告知书、立案登记制规定等;将各类诉讼指导宣传册、诉状样本、起诉应当提交的材料等诉讼指引材料,置放于诉讼服务中心大厅,方便当事人取阅;邀请广电、报社等新闻媒体记者,深入立案一线,通过现场采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将立案登记工作开展情况、立案登记工作规定等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登记立案改革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感;五是强化监督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听取他们提出意见建议;同时还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民事、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凡被群众投诉违规拒收材料、不予登记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发布会上,立案庭负责人还回答了记者提出的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困惑及有效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还有哪些具体举措等问题。

  蚌埠中院新闻发言人表示,作为全省司法改革试点法院,将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回应民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高度重视在立案登记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以改革创新精神,拿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