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自学成才”制售虚假网站和木马程序 非法获利70万

13.09.2016  01:07

向他人出售其制作的虚假网站和木马程序,非法获利70万余元。近日,经安徽省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这位“能人”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据了解,现年30岁的被告人王某系萧县杨楼镇许家村农民,中专文化,通过自学,其掌握了电脑编程和对软件的反编译。2015年6月初,王某制作了虚假的“10086”网站和APK手机病毒程序,在互联网上以出租或出售的形式将其制作的虚假网站及木马病毒提供给王某军(另处)等人使用,专门用于盗取他人的 银行 卡账号、密码。王某军等人利用购买或租用王某制作的网站和编写的程序向手机用户发送带有诈骗网站地址的短信,冒充“10086”称对方手机积分可以去该网站兑换现金。受害人若打开短信链接,网站后台即可看到,其个人信息就会被盗取,在不备察觉时银行卡里的钱便会被掏空。同时,银行卡转账时会收到验证码,木马便会拦截转发手机的所有短信。当自动拦截到银行卡验证码并转移到木马里事先设置的手机里面后,在被害人毫无察觉时就把银行卡里的钱支出去。被告人王某通过在网上购买名为“胡健”的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的银行卡用于收取租金,通过向杨某等200余人出售其制作的虚假网站和木马程序,共非法获利68万余元,其中,出租APK手机病毒获利4万余元。

2015年8月28日,公安机关发现被告人王某涉嫌制作虚假的10086网站并编写能够盗窃银行卡账号、密码的木马程序,逐对其立案侦查,当月30日,被告人王某被抓获并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非法向他人出售其制作的虚假网站和木马程序,从中非法获利70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马硕 夏长征)

原标题:制作虚假网站和木马病毒 “能人”获刑四年罚款二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