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建红:纤纤素手织就军地情 幽幽兰香自显品高洁

05.11.2015  06:09
 

  

      薛建红,女,1969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招干进天长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现任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当时进入法院,她还是一个充满青春梦想、神采飞扬的少女。26年的历练,已变成遇事果断,游走调解、独当一面的女庭长。在司法战线上一路走来,一直坚持在民事审判岗位上,她用女性特有的温婉细腻使邻里矛盾瞬间爆发的“火山”处于休眠,劳燕将分飞的有情人又重新相执泪眼,绝望的交通事故受害人重燃生活希望……特别在处理涉军案件中,她始终怀着对人民军队的热爱和“最可爱的人”的敬仰,带领涉军维权合议庭心往军人想、劲往部队使、利往军属谋,调解成功率100%,得到当地部队和军人军属一致好评,被部队官兵和军属亲切称为“知心大姐”。为促进军民融合、军地共建,她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和努力。她因工作出色赢得诸多荣誉,多次被天长市政府和法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法官”等,她所在的合议庭被该市武装部评为“拥军先进集体”,所办理的涉军维权案件无一件上诉、上访。

  勇挑重担涉军维权见担当

  天长法院于2010年成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业务指导,从民一庭选派三名政治过硬、经验丰富、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官成立专门合议庭,集中处理涉军案件。她是其中之一,并担任审判长。此类案件涉足一个全新审判领域,当时她年过不惑,小孩正上小学,倔强的个性使她欣然受命。打铁还需自身硬,从此,她又多了一项任务,忙完正常工作和家务后,悉心研读涉军相关法律资料。这样的情景经常出现,孩子在桌子这边做作业,她伏案在另一端精研。面对此类纠纷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她做足“底功”,调取本院近十年来涉军案件卷宗,进行分析研究,把握其特点规律,做到了然于胸。

  她深知“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开春满园”道理,积极建言院党组并得到批准,带领合议庭成员外出考察培训,通过参观军营、座谈交流、举办联谊活动,增强法官国防观念,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准确把握部队、军人和军属维权需求,提高处理涉军案件审理水平和能力。

  为提高此类快速处理的有效性,与天长市人武部建立联席会制度,及时通报各类涉军维权案件审理情况,协调处理遇到的各种问题,力争平稳解决。聘请现役军人担任特邀监督员,通过座谈、旁听、问卷,认真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选聘2名退役军人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此类案件调解、判后答疑和法律宣传。

  她常说,“涉军案件无小事,关系到军心稳定,军地团结,我们一定要尽责竭力调解好、办成事。”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几年来,经她审理此类案件全部调解结案,无一件超审限、发改,也没有一件引发信访。

  优选调解案结事了止纷争

  她坚持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力促案结事了。对争议小、事实清楚、标的额不高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及时进行诉前调解,减少军人军属诉累。做好诉前引导、释明,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做到快审快结。针对军地双方当事人引发的矛盾,合议庭在做好地方当事人调解工作的同时,还主动与部队联系,通过部队做好军人一方思想工作,引导军地双方达成共识,达到案结事清人和,最大限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3年十月一天,一个年轻的母亲抱着两岁大的女儿来到她办公室哭诉。原来这是她承办的一起涉军离婚案件的被告。其夫是某部队一名现役士官,两人经人介绍相识、恋爱结婚。婚后双方因聚少离多,缺少沟通交流,在女儿出生后因生活琐事及相互猜疑导致矛盾升级,被告多次致电、到部队找其领导投诉,致使原告无法安心工作,无奈选择离婚。为稳妥解决好这一案件,薛建红请来本院同是“军嫂”的刘贇执行员来做其思想工作。刘执行员讲述了自己切身经历和感受,认为夫妻信任至关重要,作为妻子也要理解丈夫,给予工作支持。刘军嫂的一席话说得被告红一阵、白一阵,丈夫也若有所思,承认对妻女关心少,没有尽到任。薛建红看到“火候”已到,也以“老大姐”的身份进行开导和劝说,最终解开了原告的心结,当场表示撤诉。当原告带着妻女离开时,动情地说:“薛大姐,我是粗人,其它感激的话不会说,只一句话‘谢谢您了!’”被告也羞涩地表示,“大姐,我今后一定过好日子,带好孩子,让他安心服役,争取早日立功!

  多年来,她一直养成一个习惯,是凡经她处理的案件都事后记录,抽时间进行回访,帮助军属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困难,军属们亲切地称她为“知心大姐”。

  主动作为驻地官兵齐点赞

  “天长法院涉军维权合议庭司法服务到位,内容举措到位,解决问题到位,帮助部队官兵及家属排忧解难,成绩有目共睹。”该市人武部部长强保兵给予这样评价。

  为使部队官兵及家属充分感受到司法服务的高效便捷,她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对确因军事需要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参加诉讼的官兵,依法采用中止诉讼等方式保障其诉讼权利;对军队一方当事人确有困难,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依职权调取;设立驻军巡回办案点、开设“假日法庭”等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时就地调处纠纷;通过开设涉军纠纷咨询电话,向部队官兵发放“维权服务联系卡”,设驻军部队司法信箱等方式,建立与部队官兵的近距离联系;每逢“八一”、新兵入伍等时间节点,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通过互动交流,为部队官兵答疑解惑。如,在今年的“送法”中,新兵刘某“零距离”面对法官询问,似乎欲言又止,在薛建红的鼓励下,终于打消疑虑,将家人近期与邻居发生宅基地纠纷和盘托出,请法官指点迷津。她详细地告知此类纠纷一般适用的法律条款,并用“六尺巷”故事善意提醒邻里要和睦共处。听后,小刘豁然开朗,表示将说服家人,妥善处理。之后,他在部队司法信箱中留言说“过去总觉得法律遥不可及,现在才知法律时刻与我们相伴相随。

  她还充当法律宣传员,经常开展法制宣传,向群众普及国防教育和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知识,全面营造全社会拥军优属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