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蒙城县民生工程落后将被“问责”

15.06.2015  13:43

  民生工程事关百姓切身利益,为了使民生工程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和社会和谐工程,避免民生工程成“民忧工程”,蒙城县强化考核用问责制度推进民生工程建设。近日,该县纪委监察局印发专门文件,对全县民生工程落后单位实行效能责任追究。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加快推进不放松。坚持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把民生工程摆在重要位置。各个项目明确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指导,严格按时间节点,倒摆工期,加快推进。县监察局、政府督查室及县民生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对九个建设类民生工程项目、部分补助类和培训类项目进行重点督查。

  二是狠抓重点环节,坚持高标准不放松。对资金补助发放类项目进一步完审核评议、公开公布等重点环节,组织人员重新核实基础数据、公开发放对象,切实做到政公开、程序规范、动态管理。对工程类项目主要查开工、查进展,查招、投标程序等;资金补助类项目,主要查资金拨付、补助公示;对培训类项目,主要查培训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是强化调度督查,坚持整改不放松。针对督查中存在的工程类项目进度慢、资金类项目基础不规范及培训类项目完成率不理想等问题,县政府印发《督查通报》,要求全县各单位一要加快工程进度。文件还明确了民生工程效能责任追究的对象是未能按照政策规定和年初签订的责任状要求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的民生工程成员单位及各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办人。各有关牵头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民生工程主要领导责任等。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在民生工程实施中,建立争先创优激励机制,树立争先创优目标,各单位所实施的各项民生工程,在市直部门年底考核中不低于前三名。把民生工程纳入对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对在全市民生工程月度排名中,一次倒数第一的,给予承担该项民生工程的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累计两次倒数第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诫勉教育,责成重要领导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累计三次倒数第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建议组织处理,给予重要领导责任人效能告诫等。

  通联:安徽省蒙城县纪委第二纪检组 韩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