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惠岭一行来皖调研

08.05.2015  20:14
 

会场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出席座谈会

安徽高院副院长、巡视员汪利民主持座谈会

        安徽法院网讯        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来皖调研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并召开座谈会,重点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修改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及调研工作组成员出席座谈会,安徽高院副院长、巡视员汪利民主持座谈会。安徽高院和省内部分中基层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上,蒋惠岭首先就两个《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作了说明。汪利民从“三大平台”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立案登记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等几个方面简要介绍了安徽全省法院推进司法改革工作的有关情况。

  在随后的讨论中,与会人员就两个《实施意见》阐述了各自看法。大家普遍认为,以前法律规定的一些模糊地带在此次的《实施意见》中得到进一步明确,《实施意见》整体可谓亮点频现。同时,大家也就进一步明确“主审法官”的概念和内涵、陪审员责任追究、审判权运行的层级化、规范化、针对性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与会人员的发言后,蒋惠岭指出,大家的发言均结合自身工作经历,从不同角度和层次,为《实施意见》的修改提供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出大家对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最高法院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争取在《实施意见》修改时予以吸纳和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