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惠岭一行到马鞍山调研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

11.05.2015  15:51
 

  安徽法院网讯        5月7日,最高法院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一行来到马鞍山市法院,调研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具体情况及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后的贯彻落实情况。

  蒋惠岭一行先后参观了花山区法院道路交通法庭、雨山区法院“夕阳红”志愿者调解中心、马鞍山市中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所到之处,蒋惠岭认真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对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周到的服务,及基层法院多元化工作的高效率表示充分肯定。蒋惠岭还与法官、调解志愿者、矛盾纠纷当事人等一一握手,表达慰问。

  在随后的汇报会上,马鞍山市两级法院、政法委系统领导及保险协会代表作了发言,围绕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探索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该市中级法院院长杨良胜介绍了马鞍山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马鞍山法院工作情况。杨良胜表示,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马鞍山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历经传统实践、谋划创新、全面推进三个阶段;明确抓路线图、抓载体建设、抓工作特色三项重点;以搭建层级平台为纽带,以创新治理体系为着力点,以化解纠纷促和谐为常态,以良性互动机制为支撑,以“法官便民联系点”为载体,不断推进多元化解决纠纷工作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在听取了相关汇报后,蒋惠岭表示很受鼓舞,雨山区法院“夕阳红”志愿者调解中心虽然创立不长,但开展的很好,吸收退休干部的人力资源为“多元化”工作服务;花山区法院的道路交通法庭建设也在不断努力创新中。

  蒋惠岭指出,此次来马鞍山有四个感受。一是非常感谢马鞍山市委、市政府对法院工作的支持。马鞍山法院有宝贵的社会资源,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潜力大。二是马鞍山两级法院干警饱满的工作面貌,对多元化工作的高度热情,使得马鞍山法院短时间内作出如此成就成为可能。三是马鞍山“多元化”工作时间虽短,但成果很让人欣赏,这是基层创新的成就、改革的成果。四是马鞍山法院对下一步工作作出了具体周密的安排,抓住了核心,牵住了牛鼻子。

  蒋惠岭强调,面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马鞍山法院要把做法和机制建设等总结好、宣传好,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不断创新。一是要适应形势、顺应潮流。我们要保证站在社会发展的潮头,一旦赶不上潮流就可能被冲倒,甚至成为改革工作的阻力。二是更新理念,遵循规律。如果没有理念支撑,解放思想就没有实际内容,对司法规律就不能了解。研究不是喊口号,只有通过实证分析才能找到方向,做到这一点比建造几栋大楼等物质化的工作要难。这一点马鞍山法院作了相关研究,很好。三是要搭建平台,输血造血。在地方党委支持下,法院要把诉调对接中心打造成功能强大的平台。平台建设非常重要,要做到界面友好,简单明了。虽然法院公正裁判是法治的关键,但法院不可能永远冲在社会改革发展的第一线,可是在目前中国特定情况下,社会治理的健康常态发展离不开法院的工作支持,这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我们打造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机制,一开始要输血,等系统体制能造血了,法院就能发挥更多的法治规则的作用了。我们要清楚这样的发展规律,目前这一阶段是不可能超越的。四是要创新机制,持续发展。工作中要积极创新,多想办法,从实践中挖掘,从对国外比较中发现,从书本中学来。多层次多领域的行业协会是下一步社会治理中值得重视的一项,这也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之一,中央作了很具体的部署,是我们下一步功课的重点。今天看到的道路交通法庭就是很好的例子,把各种力量凝聚起来,合理配置。希望马鞍山法院能在创新机制的可持续发展上继续实现突破。五是要科学发展,升级换代。正如周强院长指出的,科学发展就是一个社会的治理体系中,能够各得其所、各就其位、各尽所能,这是最好的状态。这一点,希望党委政府能多给我们法院做好规划。六是要预防为主,防范未然。综治委的预防工作做的非常好,我们法院要多学习。事后救济总不如事前救济强。法院要做好本职工作,也要事前预防。七是要培育人才,提升能力。调解化解纠纷和单向的管理是两码事。现代调解已经成为一种职业,调解员需要专业的知识和理念。调解工作需要走出低端徘徊,层次低,仅靠经验的老路子。这就需要我们转变调解理念,主动作为。希望马鞍山法院对人才建设多做开放性的长远打算、长远规划。

  最后,杨良胜表示,此次蒋惠岭一行来到马鞍山,马不停蹄,工作安排的很紧,敬业精神使我们很受教育。蒋惠岭讲话,是对马鞍山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的鞭策和鼓舞,特别是关于下一步工作“七个方面”强调,就是一场精彩的讲座。马鞍山法院前面的一些做法得到了初步认可,但对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很有压力,对一些工作还只有初浅认识,蒋惠岭的到来及时给我们指点了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