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严格落实财政补贴 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15.09.2015  10:00

      9月6日,安徽省淮南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下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补贴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全市5家社会办养老机构发放补贴资金138.025万元。

      该市于2012年11月出台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社会办养老机构财政金融优惠政策。2014年11月,淮南市首次为全市符合条件的5家社会办养老机构发放2013年补贴资金119.16万元,其中,床位运营补贴按照实际入住人数每人每月100元计算。今年,该市民政局在对2014年和2015年上半年各类资料进行认真调查摸排、汇总计算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常运行一年后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继续申请发放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并提高2015年床位运营补贴至每人每月200元。经与市财政局积极沟通报告,并在双方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公示后,联合印发《通知》,下达了市级承担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共计138.025万元,并要求各区按照市、区两级财政5:5的承担比例,及时配套补贴资金,连同市级资金及时拨付至各社会办养老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该市通过积极出台养老服务政策、严格落实养老机构财政补贴等扶持措施,进一步激发了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提高了为民服务透明度,养老服务建设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和良好氛围。

上报单位:淮南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陈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