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法院:三措施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

03.07.2017  18:31
 

  安徽法院网讯      萧县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家事改革试点单位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采取三措施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

  一是制定相关制度和家事操作规程。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以来,先后制定了《萧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家事纠纷案件审判操作规程(试行)》《家事调解员工作规则》《家事调查员工作规则》《少年家事案件心理疏导工作规则》等制度,印制了家事案件诉讼指南、财产申报表等。同时与县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多元化调节家事纠纷解决新机制。

  二是设立家事审判区及亲情会见室等七个场所。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设立了专门的家事审判区,成立了家事审判法庭,建立了家事调解室、亲情会见室、心理咨询室、社会介入工作室、幸福家庭学校、反家暴庇护室等七个专门工作场所。在十个基层法庭设立了家事案件调解室、接待室、小型家事审判法庭。同时聘任了40名及家事调解员、12名家事调查员,其中两名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

  三是建立特色家事专业化审判队伍。法院在民一庭设立了由三名女法官组成的婚姻家庭案件维权合议庭,从审判长、审判员到书记员由女性组成。发挥女性法官心理细腻、侠骨柔情、善于揣摩当事人心理,善于做细致耐心调解工作的优势,使婚姻家庭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化解消融,营造美满和谐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女子家室合议庭”以来,共审结离婚、抚养、赡养、继承家事纠纷467件,其中调解撤诉120余件,调撤率25%,达到了无错案、无投诉、无信访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