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残联印发《致全县残疾人贫困户的一封信》

14.09.2015  18:46

 

宿州市萧县残联9月11日消息: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光伏扶贫工作,实施精准扶贫,萧县残联印发《致全县残疾人贫困户的一封信》。内容如下: 全县残疾人朋友们: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6月17日下发了《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5〕34号),决定在全省贫困地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根据《指导意见》要求,萧县将在2015-2020年用6年时间在全县100个贫困村和10000个贫困户建设总规模为3.6万千瓦的村级和户用光伏电站。其中2015年决定在萧县圣泉乡北城集村、郭庄村、白土镇张村、丁里镇河头村、王寨镇吴河涯村、杜楼镇曹庄村、新庄镇小集子村、庄里乡城阳村、马井镇长征村、张庄寨镇欧庙村率先实施光伏扶贫工程,为上述10个村集体及1000户贫困户分别建设村级和户用光伏发电站。实施对象为建档贫困户。项目建成后,每个户用光伏电站年发电收入可达3000元左右,每个村级光伏电站年发电收入可达6万元左右。 光伏扶贫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是党和政府又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是萧县广大残疾人贫困户的福音,是脱贫难得的历史机遇。 据估算,每个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需投资2.4万元,电站建设资金来源采取省级补助、市县安排和贫困户自筹各1/3的办法解决,也就是说,省、市和个人各负担8000元。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自筹部分资金,可以通过自身出资、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和社会帮扶等途径解决。扶贫小额贴息贷款从发电收入中逐年扣除,大约三年即可还清贷款。每个户用光伏电站使用年限可达20-25年,年发电收入可达3000元左右。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选址原则上在贫困户屋顶或庭院建设,对屋顶或庭院不适合建设的,可以按照村级光伏电站选址条件集中联户、以村带户等方式建设,实行分户收益。 实施光伏扶贫,促进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是残联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把这项惠民工程好事做好,萧县残联将结合残疾人创业、就业和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要求,考虑对符合就业年龄段的部分光伏残疾人贫困户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根据萧县统一安排,光伏扶贫实行分批推进,逐年实施,逾期不再安排。希望广大残疾人贫困户抓住机遇,消除误区,积极配合乡镇和村的工作,以免错过良机,后悔莫及。(萧县残联  张盈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