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胜利召开

28.08.2015  19:12
  8月25日,萧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隆重开幕。大会表决通过了《萧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办法》;表决通过了总监票、监票人名单。下午,参加萧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的代表们分团学习了《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代表们表示,要认真行使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各项职权,积极推进政府开展工作。
      8月26日上午,大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体代表按照选举办法依法行使权力,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王共伟全票当选为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武戈全票当选为萧县人民政府县长。
      武戈在大会上作就职发言,他说,大会选举我担任萧县人民政府县长,我深感荣幸,但更多感受到的是压力和责任,作为一名美好萧县新的建设者,我将始终做到坚决执行县委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法制、服务、高效”政府。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共伟在会上讲话时说,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要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做好以下三点:
      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使决定权。决定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之一,是实现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大胆讨论决定,确保形成的意见建议体现民意。
      其次,要坚持服务大局,依法行使监督权。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原则,把好“任前考察关、任中审议关、任后监督关”三个关口。对推荐任免的干部,人大常委会要严格资格审查,探索建立于组织部门联合审查干部制度,切实从源头上把好第一关。在任命审议中,要坚持“四个不予任命”的原则:“即坚持政治立场不坚定者不予任命,执法不公者不予任命,为政不廉者不予任命,业务水平与拟任命职务不相适应者不予任命”。任命后,要严格执行新任干部向《宪法》宣誓就职仪式,特别要把行使任免权和监督权结合起来,加强任后监督。
      第三,要积极开展履职评议、满意度测评。对不称职、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律赋予的质询、撤职、罢免等刚性监督手段,该撤职的决不免职,该免职的决不留用,增强领导干部工作的压力、动力。 8月26日,萧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萧县人大办 孙辉) 信息来源:宿州市萧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