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加快实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13.01.2015  18:38

      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萧县即着手开始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筹备工作。最近,萧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研究上报并印发了《萧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暨普查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办事机构等,同时召开会议部署安排普查工作。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全面启动,目前正按时序加快实施。
      萧县此次地名普查的范围涵盖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和水利、电力、通信设施,以及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地名。普查任务包括调查地名基本情况、规范地理实体名称、设置地名标志、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建立地名普查档案等。普查涉及萧县行政区域面积1871平方公里,23个乡镇1个开发区,274个建制村(社区)、2100个自然村等。从前期初步掌握的情况看,普查基本为11个大类40个子类的地名信息,其中陆地水系名称、陆地地形名称约2000条,行政区域名称25条,村群众自治组织名称274条,非行政区域名称200条,其它居民点名称、交通运输类名称和水利电力设施名称、纪念地旅游景点名称、建筑物名称、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名称、历史地名等有5000条。
      萧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为提高普查工作的针对性,县民政部门通过发放地名普查宣传手册、宣传单、宣传海报和开展政策咨询、邀请参观展板等多种形式,面对面地向基层干部、社区(村)人员及广大群众解答了有关地名普查及地名管理方面的问题。
      萧县此次地名普查为期4年,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地名普查结束后,萧县将利用地名普查成果,完善县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以实现地名普查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和实现规范化地名公共服务。


上报单位:萧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张林 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