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六旬老人非法种植1628株罂粟获刑

12.10.2016  04:31

 安徽财经网讯 今天记者获悉,宿州市萧县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管制二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4月7日15时许,萧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在萧县黄口镇张庄村查获被告人张某某(女,63岁,萧县人)在其家房屋后面地内种植的大量罂粟苗,遂予以铲除。经现场清点数量为1628株。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非法种植罂粟1628株,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支持。关于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构成自首的意见,经查,2016年4月7日,公安机关出具的抓获经过证明被告人张某某被民警发现时,张某某属现场抓获归案,因此,其不构成自首的条件,辩护人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张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遂作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