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五禁止四规范”推动社会组织 深入开展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萧县按照“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严格自律、规范发展”的思路,通过调查摸底、摸排问题、集中整顿和正风肃纪等方式,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建章立制等阶段,在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五禁止四规范”为内容的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坚决禁止社会组织违纪收费、违规运行、违反制度、违背章程、违避宗旨,严格规范社会组织社会收费行为、内部管理行为、社会服务行为和社会公益行为,并把严查违纪收费、严查违规运行作为“五禁止四规范”专项整治的重点和突破口。
萧县多部门联合,统一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身边,瞄准社会组织收费、运行等舆情关注的重点事项,全面开展清查、严查和彻查,确保社会组织规范不失范、到位不错位、有为不乱为。县纪委负责社会组织整治规范的组织、协调,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民政部门负责情况摸底、方案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和办理注销、变更登记手续等;组织部门做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职审批工作,从严控制和规范领导干部兼职行为;物价部门对社会组织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擅立项目收费、搭车收费、超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等行为;审计部门对社会组织的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财政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会费收据和捐赠收据的使用管理力度。
萧县“三结合”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坚持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清理规范与整改问责相结合、正面宣传与查处曝光相结合,自查自纠、重点抽查、联合督查、集中整治,一环连一环,环环相扣,着力解决社会组织收费不规范、执业不规范、监督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从源头上解决“公共权利部门化、部门权利个人化、公共权利利益化”倾向。同时,通过建立多元化的监督机制、健全动辄则咎的惩治制度、强化法人内部治理机构、加强社会组织队伍建设和诚信建设等,力求做到 “四个转变”,即在工作机制上由单个部门运作向多个部门全力推进转变;在工作规范上,由登记管理为主向执纪监督与培育发展并重转变;在工作方向上,由被动应付向主动创新转变;在工作内容上,由重点突破向整体推进转变。
萧县严肃落实“四个必须”,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即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坚持自愿有偿原则;必须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必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同时,严格做到涉规涉纪收费“八取缔”,即将会费与行政许可或行政职能挂购强制收取的取缔;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等社团并收取会费的取缔;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取缔;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转为经常服务性收费的取缔;违反国家政府规定强制办班、培训、评比以及开展资格认证、组织考试并收取费用的取缔;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取缔;违反规定向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的取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收费行为的取缔。
上报单位:萧县民政局 |
信息作者:林涛张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