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国家药监局最新提醒:这两种感冒药不要再吃

05.12.2018  13:00

12月4日,安徽食药监局发布信息称,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要求停止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再评价,认为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存在心脏毒性不良反应,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据悉,特酚伪麻片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四肢酸痛、鼻塞、流鼻涕、流泪、打喷嚏等症状,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口干、恶心、呕吐、头晕、头痛、失眠或轻度嗜睡、耳鸣、皮疹等。特洛伪麻胶囊同样适用于感冒,不良反应与特酚伪麻片相似。

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排查药品销售流向,确保已上市销售药品于12月31日前全部召回,并予以监督销毁;督促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落实停止销售和使用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的措施,并配合做好产品召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