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加入促销大军 市民质疑是否会误导大众乱用药?
眼下正值换季,不少商场在搞促销,记者发现,一些药房也不甘寂寞,加入到了促销大军中。“会员特惠价”“购药赠礼”“惊爆价”“第二件半价”……如今药店的促销也是花样繁多。有市民质疑,药店也跻身促销行列,是否会误导大众乱用药?
走访:药店促销花样多
市民何女士前几日感冒咳嗽去药店购买感冒药时,发现该家药店正在进行促销,购买感冒药赠送牙膏等生活用品,甚至还赠送药品,这让何女士有些惊讶,“药品这种特殊商品也能作为赠品吗?”在何女士看来,药品不是普通商品,使用时应该谨遵医嘱,不能随便促销。
9月17日,记者走访了芜湖市区的数家药店。第二件半价、消费定额赠品、购药赠礼、会员日促销……几乎每家药店都有各种促销活动。在一家药房门前,摆放了一个促销广告牌,上面标注了购买某品牌的几款药品可以获赠牙膏等生活用品或是一款防中暑药物。在另一家药店内,记者注意到,一位消费者购买了一款中药,在结账时,营业员推销道:“该款中药现在正在做活动,第二件半价,要是长期使用可以再购买一袋。”
在记者随机采访中,有市民认为,药品不同于商品,消费者可能一时脑热为了赠品或是优惠,买回一堆用不着的药,这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搞促销活动还不如把价格降下来。”一位市民说道。
提醒:面对药品促销保持理性
就药品促销,一家药店的店员告诉记者,现在各家药店的药价都差不多,在价格上没有太大的竞争力,所以只能通过一些促销活动招揽顾客。
对此,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赠、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而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有关规定,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对违规进行药品促销的药店,一经查实,应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药品的选择、用量,最好要遵医嘱。面对药店的促销,市民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智对待,看清药品的保质期,不要长时间囤积药品,按需购药。(大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