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正式实行药品经营许可和GSP认证“两证合一”

20.04.2015  13:22

自今年3月1日起,广德县正式实行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和GSP认证“两证合一”,药品零售经营许可与GSP认证同步推进,合格后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上加盖“经审查,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字样印章,不再单独发放GSP认证证书,已发放的GSP认证证书延用至有效期止。 

实行“两证合一”,  药品经营许可和GSP认证资料申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公示公告等程序合二为一,大大简化了行政审批环节,缩短了办事时限,方便了群众办事,但并不意味着降低了药品经营企业的准入门槛和认证条件,相反,新修订GSP与旧版GSP相比,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对药品经营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所有药品经营企业于2016年1月1日前必须通过新修订GSP认证要求,否则一律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广德县已完成4家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和GSP认证“两证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