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为特殊药品开辟检验“优先通道”

01.07.2016  03:47

    日前,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干部职工充分发挥药检技术支撑作用,确保高效准确完成突发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检验任务,实现对特殊时期、特殊品种、特殊影响的样品进行快速检验、快速反馈的工作机制,淮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通过加强科室之间、单位之间的协作,将市局要求紧急检验的(发生药品紧急安全事件、严重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通过药品检测车发现可疑的以及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注册检验的药品划为“特殊药品”,并建立该类药品紧急检验“优先通道”。 一是优先受理。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特殊药品”,均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先办”的原则,优先受理,指定专人登记接收,并加盖“加快”标识,专人速送实验室,做到随到随检,并在第一时间安排检验,做到检验全程的不滞留。 二是配强人员。抽调相关检验科室业务骨干,配强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快速检验小组,专门负责紧急药品检验工作。三是明确责任。要求检验人员认真负责、精心操作,对在快速检验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出具准确的药品质量检验报告。(胡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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