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座谈会

01.09.2015  11:11

8月26日下午,省局召开座谈会,对《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7号)修订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吴丽华副局长主持座谈会。

2007年发布的《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七年多来,对我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监管形势的变化,以及《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改,省政府207号令中的部分规定已不适应监管需要。为此,省局启动了对该规章的修订工作。座谈会上,省局政策法规处介绍了《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修订思路以及初步意见。药品化妆品注册监管处、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稽查处分别结合各自职责,积极建言献策,为该办法的修订完善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吴丽华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修订207号令是省政府布置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处室要认真研究,仔细梳理上位法的相关规定,维护法制统一;抓紧时间进度,确保法规的修订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