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改方案:公立医院所有药品取消15%加成

02.04.2015  18:57

从4月1日起,我省将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取消15%的药品加成率,全省所有公立医院药品按省级药品采购限价销售,无采购限价的按备案采购价销售。

药品加成是国家发改委在2006年的一项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在加价率基础上的加成收入为药品加成。

有了药品加成,就可能存在个别的医务人员利用多开药、开贵药挣钱。取消药品15%加成以后,意味着患者买药时就会降价,例如原本115元的药品,将会降到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