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局明确下半年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重点

01.07.2014  14:22

一是抓好新修订GSP贯彻实施,加大GSP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反GSP的经营行为,促使药品经营企业规范发展。 

二是加强药品流通领域日常监管,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流通的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主要是加强对企业证照的管理,杜绝超范围经营药品和证照过效期仍销售药品的行为;加强药品经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职在岗的监管,杜绝无证上岗和药师不在岗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管,杜绝店堂设施及药品摆放脏、乱、差以及温湿度管控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加强对含特殊药品的监管,杜绝含麻复方制剂不登记销售和生物制品冷链过程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加强对企业票据的管理,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和企业购销存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三是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和高风险品种监管。严格药品分类管理,强化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管理,严格执行零售管控措施,谨防从药用渠道流失。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在高温季节部署开展生物制品等需冷藏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保障疫苗等冷藏药品质量安全。 

四是加强化妆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认真履行化妆品监管新职能,建立化妆品流通监管制度,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化妆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重点检查化妆品“四无”产品,即无《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自制的化妆品、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化妆品、无批准文号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无进口化妆品备案文号的进口化妆品。 

五是加大监督执法及违法查处督查力度,在日常监管中加大查处力度,尤其加大对危害药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及时将辖区内违法违规案件移交稽查处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